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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养不起”,男子就将自己的一双儿女,以4万元的价格“送”给他人。“卖孩儿”得来的钱部分用来还账,剩余挥霍一空。7月7日,夏邑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冯某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9年6月24日,因盗窃、抢劫被判刑十四年的冯某刑满释放。出狱后,他与黄某结婚,先后生育两个子女。2013年,冯某向亲友借了几万块钱开旅馆,不久后旅馆倒闭。妻子也与其离了婚。
离婚后,冯某开始独自抚养儿女,没有固定收入的他,生活日渐困难。思来想去,冯某竟然打起了自己孩子的主意。2013年下半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他将儿女纷纷卖掉,共获利4万元。同年12月13日冯某被逮捕。面对警方讯问,冯某不断强调是因为“养不起,送给别人的”。
(河南热线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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