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现场,钞票空中飞舞,多名市民争抢中倒地。
□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翁应峰 文图
阅读提示| “这样做,性质太恶劣了!我们正在认真调查,并将根据情况严肃处理!”昨日,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办案人员告诉记者。2月14日下午,为博眼球赚取知名度,羊山新区一家小型企业上演疯狂一幕,半空中狂撒人民币,并组织市民围观哄抢,导致多名市民在争抢中受伤。
现场 举办方楼上狂撒钞票
当天下午3点10分,活动现场,面额1元至100元的人民币从该企业二楼飘然而降,众多市民蜂拥争抢。很多人手里都抓有一把5元、10元不等的小钞,抢到百元大钞者甚少。
此轮抢钱最幸运者为一王姓市民,由于一沓百元大钞空中未散开,被该男子一人独抢,约有千元。
下午3时30分,第二轮撒钱开始,举办方为扩大宣传,增加场面的壮观性,从三楼房顶向下撒钱。随着一声令下,十几个撒钱手同时“天女散花”,向下撒钱,而恰逢“风神”路过,一阵狂风,把钱卷入半空,钞票漫天飞舞。此轮撒钱,钞票真正飘落在现场的不足三分之一。
意外 争抢中多人倒地受伤
看着这么多钱飘悠悠从天而降,市民争相抢钱,场面一度混乱,有人跟着飞舞的钞票奔跑,有人跳起来抢钱……争抢中,有人衣服被撕烂,有人倒地受伤。
下午3时40分,由于人群和车流越来越大,导致新七大道交通严重堵塞,警察及时赶至现场疏散,举办方才终止了此次活动。
举办方称,此次活动共拿出10万元现金,此前曾在信阳各大论坛、贴吧以及微博、朋友圈进行了大量宣传。
知情人说,都是噱头,基本都是5元、10元的钞票,很少百元大钞,“实际上没撒出多少钱”。
警方 抛撒人民币行为涉嫌违法
信阳市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说,根据《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何居民和单位都有爱护人民币的义务,抛撒人民币是严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该禁止该类商业活动。
知情人说,该活动结束后,举办方掏钱希望当地媒体注明举办方名字进行宣传,遭到拒绝。
“不在企业文化内涵上下功夫,搞这样的歪门邪道,低俗!”市民刘先生说。和他一样,很多网友对撒钱活动表示不屑。“这样做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而且违法,还可能酿成意外事故。”
2月17日,当地警方开始立案调查该起事件。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