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豫酒协【2015】2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酒类行业协(商)会 及相关酒类流通会员单位:
为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倡导诚信经营,树立典型,引导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决定继续开展“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创建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河南省酒业协会会员单位。
2、曾获得河南省酒类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店)、河南省酒类诚信经营放心企业(店)认定。
3、曾荣获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企业。
4、照章纳税,证照齐全,无不良记录。
二、程序
1、请申报企业按照《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及承诺书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经省辖市协(商)会初审盖章后于9月25日之前报省酒业协会酒类流通行业管理部。
2、省酒业协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考评,符合要求后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审核,整个工作12月中旬完成。
三、要求
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创建工作将本着“认真求实、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进行。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企业须如实填报,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2、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协(商)会按照标准要求,认真推荐,签署意见并盖章,宁缺勿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88号院 河南省酒业协会
联系电话:0371—65733698
18903865982(皇甫尚旻) 13027602566(何伟)
网 址:www.chinajiuye.com (河南酒业网)
信 箱:120075600@qq.com
附 件:中国酒类流通协会[2015]05号文
河南省酒业协会(代章)
2015年8月11日
主题词:流通行业管理 创建 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 通知
抄 报 :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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