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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9月至11月份,蒋某在民权县自己家中开馍店时,为使馒头不粘,在生产的馒头上撒滑石粉当作干面料,将生产的馒头卖给村民食用。经检验,馒头内铝的残留量为140mg/kg。
(河南热线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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