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看守所一名管教,安排一名在押人员给其家属写信,让家属给他送钱。5月20日,这名大胆的管教索贿详情被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该管教以受贿罪被开封市顺河区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检察机关指控, 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晁某某在担任开封市看守所管教期间,安排被关押人员李世杰给家属写信,让家属给晁某某5000元。
2013年11月4日,得知被举报后,晁某某通过银行转账退还给李世杰的妻子刘某某4700元,并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晁某某第一次收取5000元系索贿,依法应从重处罚;其自首、退出赃款可从轻处罚。4月8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晁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身为一名“管教”,知法犯法,罪不容赦。
(河南热线: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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