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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网站发布二手房消费警示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3-19 11:35:44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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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房地产交易日趋活跃,尤其是二手房交易量呈逐年上涨趋势,如果不能正确选择中介机构、不能正确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那么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个别问题解决起来很麻烦,牵涉了买卖双方的精力,甚至对簿公堂。为了能使广大市民朋友在买卖二手房产时做到安全置业、放心置业、愉快置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房产纠纷,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1、选择正规中介

一家正规房地产中介公司,应具有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以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对买房者来说,需要重点查看的是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房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及经纪人注册执业证。有此三证,与中介公司产生纠纷时,就可以到工商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在查看三证时,要注意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还要注意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及地址与现实是否相符,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单位与执业证是否一致。上述信息都可以在中介公司的经营场所内公示信息查询,也可让中介公司出示。最后留意房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2、谨慎签订合同

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就要生效,因此在签订过程中要慎之又慎。一是要首先与中介机构签订房管部门推荐使用的《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出售委托协议》或者《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购买委托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受托方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待中介机构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再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即三方协议。二是对于三方协议,要使用房管部门推荐使用的《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此文本是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于2012年印制推广的,文本有统一的编号,内容具体、完善、规范,针对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的定金、佣金、费用分担、房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细化,设定了选择性条款、提示性条款,使用该合同能切实保护交易当事人特别是不熟悉二手房交易过程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通过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交易双方可以要求中介机构使用该示范文本;三是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文字表达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四是买卖双方还需要对于自己需求的细节在附件中列明,如户口迁移、水、电、煤气、物管等费用的结清与过户等等,凡是你想要但是合同中没列明的条款,都应该在附件里显示出来,千万别嫌麻烦,此时事无巨细是好事。

3、遵守限购政策

购房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限购政策,诚信购房,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公司许诺补缴保险、个税或代办相关证明等虚假宣传,包括不法人员出售居住证或暂住证明的行为,要保持警惕,切记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如果因不实申报产生的纠纷及风险,将由购房人承担交易后果和经济责任。

4、清楚购房费用

购房人买二手房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三大块:第一块是房款;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同卖房者当面谈价格、订合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不法获利,产生不正当差价。第二块是中介佣金;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时,注意向中介索要正规的发票。第三块是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二手房买卖需缴纳的税费比较多,主要包括财政部门收取的契税、房屋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测绘部门收取的测绘费;房地产评估公司收取的评估费;房地产交易部门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抵押手续费;银行按揭产生的费用等);为避免产生纠纷,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这个程序非常重要,二手房种类很多,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也不同,中介机构有义务为买卖双方理清各种税费。最后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各项税费的发票。

如发现或遭遇房地产中介公司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96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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