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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异地高考报名政策公布 需提供父母一方就业证明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2-17 12:37:51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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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招办公布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政策,省外考生只要有正式学籍,并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就业证明等,就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五类考生不得报名

我省201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工作进展顺利,目前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各地将对申请报名的考生,依据规定条件进行审核。

以下5类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省2014年普通高考,即使已完成报名信息采集,报名仍然无效: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各地还有部分漏报考生。省招办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漏报考生,各地须在2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省招办将于2月底前验收报名数据。

◎外省籍考生需提供父母一方就业证明等

我省规定,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均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在户籍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报名。在非户籍地就读、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经就读地的县(市、区)招办核准其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并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外省籍考生除上述手续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就业的证明。

“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就业证明只要能证明在当地就业即可,可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个体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说。

◎考生信息要在班级和学校公示

今年,我省对考生资格审查将更加严格。

我省规定,对报名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考生资格方面的问题,必须彻底查清。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学校报送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市、区)招办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接受其报名,否则,不得接受报名。

报名结束后,各地须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应往届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3月23日,省(0371-68101503、68101523)、省辖市、县(市、区)三级招生办举报电话同时公布。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级招生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特别提醒

今年起我省高考加分项目“瘦身”

从2014年起,我省将执行新的加分政策,高考加分项目将全面“瘦身”。

我省规定,高中时参加由中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参加高考可加10分,不再具备保送资格;获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保送和加分资格。

从2014年开始,我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也从20分调整为10分。我省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高考可加10分。

今年考生加分的照顾项目,县级招办审核后须报上一级招办审核,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报省招办审核。各类照顾对象考生情况,省招办汇总后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集中公布,长期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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