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在省法院召开的贯彻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会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为解决律师进门难、阅卷难、举证质证难等问题,我省法院将出台七项机制,保障律师参与的诉讼权利。
投诉查处机制。对律师提出的投诉、申诉、控告,法院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答复。
相互监督机制。法官协会要加强与律师协会的互动,相互选择一定数量的法官、律师担任监督员,及时发现处理法官与律师交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联席会议和业务交流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讲座、案例评析、学术研讨和联合培训等方式,增强职业共同体意识,促进双方业务水平共同提高。
律师参与矛盾化解机制。调动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为律师参与诉前调解、代理申诉提供平台和保障。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机制。各级法院在确定重大改革事项、制定有关审判业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之前,要听取吸纳律师的意见建议。
业外交往制度。要严格规范法官行为,严禁邀请律师参与法官的红白喜事,严禁共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参加由律师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及其他活动。
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机制。把从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作为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和有关部门一道,在这方面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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