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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1:救助基金落实难在哪?
按照我省出台的管理办法,救助基金的来源共有9项。其中,最“著名”的是小客车牌号竞拍所得款。
此外,还包括提取机动车交强险的资金、对交强险营业税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投保交强险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依法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政府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社会捐款及其他资金。
7月31日,焦作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科有关负责人说,去年10月我省召开的专题会议上,省内很多未实施该救助基金的省辖市,都汇报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如何落实资金问题。
对此,濮阳、三门峡、鹤壁等市财政局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受访时也都有同感。
在这方面,许昌走在了全省前列。7月28日下午,许昌市交警支队主抓该项工作的王超杰警官受访时说,目前许昌市的基金总额从最初的200多万元,已增长到了目前的两三千万元,“资金筹措,确实很不容易,许昌市上上下下做了大量艰苦工作,最关键还是市领导重视,才有成果”。
追问2:何种情况下可申请救助基金?
在不少市民眼里,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只要家庭困难,都可申请使用”,但实际上,该基金只是用来“救急”,而且有限用条件。按照我省出台的管理办法,只有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这3种情形,受害人才可以申请救助基金救济。
即便是抢救费用,一般也只是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
王超杰说,目前许昌市的救助对象,根据情况不同,一般获取的垫付资金在2~3万元,多的在5~6万元。
“一般情况下,这个数额可以满足抢救支出,保命基本没有问题。”王超杰说,但如果救助对象的伤情十分严重,后续治疗费用太大,那么救助基金就无能为力了,需要医保、意外伤害保险乃至社会其他保障机制解决。
这也就是说,救助基金是“救急”,而不是“救穷”。
追问3:垫付资金追偿如何进行?
王超杰讲,虽然与深圳等发达地区几个亿的规模相比,目前许昌市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数额仍较少,但完全够用。
“基金每年的利息就有600万~700万元,正常情况下,每年的垫付支出也就160万元左右,足够了。”他说,在许昌市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目前基金的总量仍在增长。
按照规定,在向救助对象垫付救助金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如果追偿顺利,救助基金的总额就会有保障。
但依照王超杰的说法,现实中的追偿,往往太难。以许昌为例,基金运作3年多来,救助了一二百人不止,但成功追偿的只有2笔。
“中间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责任人事发后被刑拘、被判刑,拒绝承担责任;有的责任人的经济条件实在不行,没钱支付;也有的责任人是对结果有争议,需要走法律程序,等等。”他说。
王超杰坦承,追偿工作做不好,肯定会影响基金的长远运营,即便现在不影响,也不等于将来就不影响。(记者李岩文李文波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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