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一小伙被撞,肇事车逃逸,药费成了难题
车祸发生后,如果肇事者逃逸或者无钱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如何获得救济?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为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法定救济途径之一,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就有明确规定。2010年12月31日,省政府也出台规定,明确要求省、市、县(市)三级政府设立该项基金。
然而,包括郑州、南阳、周口、开封、三门峡在内的省内不少地方,此项基金至今仍未落地,未发挥效力。
案例肇事者逃逸,受害人无钱治伤已瘫痪
家住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肖庄村的刘杰曾是家里的壮劳力,如今已卧床不起2年多,需要年迈的母亲照料。
2012年1月的一天晚上,当时35岁的刘杰被车撞倒后碾过双腿,肇事车当场逃逸。天太黑,刘杰也未看清肇事车牌号。
因无钱治疗,刘杰及家人曾向交警部门求助,但没有结果。如今刘杰瘫痪在床,彻底丧失了劳动能力。
更让他难受的是,可能是感觉家庭生活压力太大,刚结婚没几年的妻子丢下年幼儿子,离家出走,至今音信全无。
原本还能过得去的三口之家,支离破碎。
办理此案的南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刘永科说,此案尚未侦破,加之事发时南阳尚未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刘杰的难处,他们爱莫能助。
尴尬出台已10年,河南多地至今没落实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遇到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2010年12月31日,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更为明确。
按照该办法,省、市、县(市)人民政府均设立救助基金,用于其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救助及医疗抢救费用。财政部门为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研究制定本地救助基金的有关政策,并对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7月29日上午,南阳市交警支队法制宣传大队大队长沈俊杰受访时说,继去年出台《南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之后,目前南阳市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正在运作,但现在一切都还不成熟,还在摸索中”。对基金的规模、能够救助的数额等情况,他没有告知,但表示“已经有人申请了,还在等待审批”。
7月30日,开封市财政局金融贸易科有关人士也说,该市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目前尚未开始运作。
郑州警方有关负责人7月28日告诉记者,目前该项基金同样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没正式运作,更谈不上有人受惠”。
根据记者连日来了解的情况,目前省内除许昌、洛阳、鹤壁、焦作、商丘、新乡、漯河等部分省辖市外,不少地方虽然出台了管理办法,甚至曾有过车牌号拍卖等筹款方式,但基金仍没落地,未发挥效力。
声音:救助基金落实考验决策者智慧
6月18日,河南省财政厅负责宣传工作的办公室一位赵姓主任,拒绝就该基金问题接受采访。大河报记者依照要求发去采访提纲,请求公开该基金运作、监管方面的相关事项,但截至目前,虽经催问,该厅终未予回复。
虽然我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总体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但也有亮点。早在2011年4月,许昌就举行了我省首次机动车号牌拍卖会,当天共拍卖29个号牌,筹得222.1万元,由此,许昌市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设立并运作,全省最早。
许昌的破冰之举,吸引了省内不少城市取经,还被公安部誉为“许昌模式”。
较早关注此事的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新江说,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迟迟难以落地问题,如今是全国很多省份都存在的共性问题。顶层设计很好,但落实起来,会出现很多很现实的问题,并非易事。
“要想让这个民心工程早日为民服务,不再‘难产’,需要一些部门以大局为重,牺牲一点部门利益,更需要政府相关决策人士拿出决心和智慧。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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