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撑点。近年来,郑州市紧盯构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目标,在大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推进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诚信郑州建设进程,进一步树立了郑州对外开放新形象。
今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表彰郑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
平台融合打破“数据孤岛”
依法归集公示的企业信息是信用监管的基础,也是社会共治的前提。我市狠抓信息数据源头归集,筑牢信用监管基础,市场监管部门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南省涉企信息归集先进单位,全省企业年报公示率郑州贡献超三成。
据介绍,我市构建了由市场监管局牵头、50个成员单位协同、16个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协力推进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格局,并建立月汇总、季通报、半年分析等工作机制,抓紧抓实信息归集工作。同时强化年报政策宣传、培训和帮扶指导,健全督导考核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力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连续3年保持在90%以上的较高水平。
2018年7月,我市抓住国家统一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契机,实现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郑州”两大平台在归集信息基础上的互联互通,打破了“数据孤岛”。截至目前,通过“全国一张网”平台,全市已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数据330多万条,总量位居全省第一。
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
“放管服”改革的难点在于“放开”的同时如何“管好”,我市积极探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这一新型市场监管基本手段,随机抽查结果纳入被检查主体信用记录,实现了市场监管的公平和效率。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我市开发建成了满足市场主体抽查需要的双随机监管平台和抽查系统,在2015年至2017年开展不定向抽查与试点联合抽查的基础上,2018年市场监管部门全覆盖不定向抽查比例从3%提高至5%,抽取了3.4万户市场主体作为检查对象,同时结合全市重点监管和专项整治实际定向抽取了160户重点检查对象,检查结果100%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
目前,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经成为我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手段。
我市还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检查结果将及时列入被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诚信档案。
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完善
落实信用约束措施、发挥联合惩戒威力,是诚信建设、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环节。
我市实行统一惩戒清单管理。创新梳理了《郑州市失信联合惩戒清单》,成为全国首创统一惩戒措施清单式应用城市。相继开展了市场监管、经济活动、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信用监管,降低营商成本。
全市实行“黑榜”发布制度常态化,积极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照联合惩戒和失信企业协同监管的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信贷融资、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实施联合惩戒。
讲好郑州信用约束故事
失信惩戒,只是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是让信用机制发挥更大作用。2018年9月,河南在全国率先启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四类失信企业给予“信用修复”机会,企业按照要求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即可跳出“黑名单”正常运营。同年11月,《郑州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对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机制予以明确。
“谢谢市场监管部门将我们公司移出‘黑名单’,这次教训太深了,今后我们一定依法诚信经营,重视企业信用建设。”某台资商贸企业代表汪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因未按期公示年报信息,2015年被原市工商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2017年补报后,由于以为已经完成了年报义务,没有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之后于2018年被原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今年初,公司到银行办理支付款转账业务时被拒,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工作人员在公示系统上核实过企业信息后,认定其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并通过信用修复将其移出“黑名单”,企业才又恢复了正常经营。
据介绍,郑州在“严管”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从范围、条件、分工、流程方面对信用修复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全市共有65496条企业依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信用修复记录,修复率达45.3%;2221条依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修复记录,修复率达10.51%。
同时,按照《郑州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范围内因行政处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给予及时主动纠错的企业修复信用的机会,截至2018年底,完成信用修复近400例。
本报记者 聂春洁 汪 辉 通讯员 杨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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