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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8月13日,经郑州市政府批准,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监察局联合发布通告,出台更严厉的管理措施,从8月15日起,将进一步加强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其中,通告中规定,严禁公职人员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重型货车行业经营,一经发现,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处。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企业管理人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其责任;对车辆所在的运输企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为了加大治理大型运输车辆的力度,几个部门还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并适当给予奖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电话:66521111;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监督电话:67178840;城乡建设部门监督电话:67881602 ;城市管理部门监督电话:67172000;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67186476。
同时,郑州各县(市)、区也将参照该通告制定本地区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渣土车、水泥罐车的交通安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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