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月23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2014年春节期间,郑州市市区从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六)开始允许零售烟花爆竹,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起禁止零售。
允许燃放的时间是:2014年1月30日(农历除夕)至1月31日(正月初一);2月1日(正月初二)至2月15日(正月十六)每日的7点至24点。
据悉,根据《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或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烟花爆竹,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居民可拨打郑州市城管局立刻办热线电话67172000、67170110投诉举报。
根据规定,在燃放鞭炮时,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投诉举报可直接拨打110。
据了解,自从2007年郑州市区燃放鞭炮开禁,2010年以后,郑州市的鞭炮销量就一年不如一年,2012年郑州全市烟花爆竹的销售额为2306万元,2013年销售额为1026万元,2013年较2012年下降55%,据预测,由于环保及安全的原因,2014年春节期间郑州市烟花爆竹的销售额将会继续大幅下滑。
郑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大幅下滑的背后,是春节期间全市居民安全的提升。据郑州市烟花办通报,2013年群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造成159人受伤,引起火灾13起;而2012年群节期间324人受伤引起火灾15起。春节鞭炮带来的年味沾染上大人小孩的鲜血,总显得有点沉重和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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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弃春节带血的年味,回归家庭团聚的快乐。春节是父母对孩子的召唤,回到身边吃上团圆饭,唠唠嗑,说说话,拉拉家常,父母回忆回忆年轻时,我们盘点盘点小时候,一家人其乐融融,这就是幸福的年,这就是我们想要的春节。 (陈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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