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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发挥派出法庭和社会法官联合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民权县人和乡一村民杨老太现年76岁,丈夫已经去世三十余年,膝下有五个儿子。近年来,杨老太与儿子在赡养问题上矛盾日益激化,分歧严重,而自己并无经济来源,日常生活难以维持。五个儿子中只有小儿子还能尽基本的赡养义务,其余四个儿子以责任田分配不公等为由,拒绝履行任何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杨老太起诉至法院,要求五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杨老太行动不便,该案承办法官邀请社会法官袁正军深入当事人家中,耐心细致地给五个儿子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及赡养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告知他们拒绝赡养自己父母的社会后果及法律后果,使五人明白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经过调解,终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五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杨老太150元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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