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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夫妻之间应当相濡以沫,然而范某某因家务事与妻争吵时将其跺致脾破裂,7月10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查明,2013年12月6日9时许,被告人范某某和妻子李某某因家务事发生争吵,范某某殴打李某某并朝其肚子上跺了一脚,将李某某跺伤。经法医鉴定,李某某闭合性腹外伤,剖腹探查见腹腔积血约700ml,凝血块约200ml,脾门裂伤大小约3x1cm,弥漫性腹膜炎,行脾切除术,构成重伤;剖腹探查见胰挫伤,构成轻伤。案发后,范某某投案自首,并得到李某某的谅解。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范某某有自首情节,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河南热线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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