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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土地闲置满两年将依法无偿收回并停止发放开发贷款

河南热线 时间:2015-11-16 20:11:38

来源:大公中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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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中原新闻网 记者 冯子雍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解决建设用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问题,河南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将依法无偿收回,并停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根据规定,土地使用者未按期开工,造成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据了解,我省目前有闲置土地3.9万亩,各地正在积极处置。

《意见》明确,工业用地探索先租后让,按照项目建设周期确定租赁年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可继续租赁,也可协议出让给原土地使用者,最高出让年限为50年减去租赁期。同时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建设一定规模的多层标准厂房进行出租或出售。

此外,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闲置土地,各级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停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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