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布了2011年至2012年度全省优秀金融生态省辖市和优秀金融生态县(市)名单,其中6个省辖市、31个县(市)在列。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2013年下半年,省政府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18个省辖市和108个县(市)2011年至2012年度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许昌、济源、平顶山、焦作、鹤壁、开封6个省辖市获优秀金融生态省辖市,新郑市、荥阳市、兰考县、通许县、伊川县、宜阳县、汝州市、舞钢市、安阳县、汤阴县、淇县、辉县市、新乡县、长垣县、修武县、武陟县、台前县、鄢陵县、许昌县、长葛市、禹州市、渑池县、灵宝市、义马市、西峡县、桐柏县、淅川县、永城市、新县、固始县、遂平县31个县(市)获优秀金融生态县(市)。
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介绍,获得优秀金融生态市县称号的省辖市、县(市)将在支农再贷款、增加再贴现额度、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增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和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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