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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入门:汽车4S店买车险好吗?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7-02 14:43:32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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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外,消费者通常还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险。商业险有数十种之多,消费者可以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决定投保的商业险,通常不需要全部投保。消费者为自己的爱车每年要支出动辄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的保险费,有理由货比三家,慎重选择。

据了解,目前汽车4S店销售保险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进驻4S店内现场办理保险业务;二是4S店直接销售保险产品。这两种销售方式,都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汽车4S店销售保险,除可以获取佣金等不菲的经济利益之外,更在于通过保险“锁定”车辆保险期间内在汽车4S店的维修等业务,以防该等业务流失。

公允而论,在汽车4S店购买保险,有利有弊,其利可能在于出险理赔较为方便,维修较为便利,较有保障,消费者比较省心、安心。其弊在于保险费高于直销车险、直通车险等模式。有专家建议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在汽车4S店购买保险较为适宜,而经验丰富的老手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

车险怎么买?车辆保险专家介绍,无论如何,消费者综合考量各种利弊后,有权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投保的商业险别,有权决定如何以最少的钱,买到最高的保障,汽车4S店无权越俎代庖。

倘若汽车4S店利用“近水楼台”的机会,指定特定保险公司,则无疑限制、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而且影响到其他保险公司的自由竞争;将紧俏车辆与购买保险相挂钩,则无疑构成强制交易,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的保证金,种类和性质复杂,对于债权的保障作用也多种多样,但前提“债权”必须是合法的。汽车4S店收取“保证保险金”抑或“保险保证金”,旨在要求消费者连续投保,旨在限制消费者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拒绝。

                                                               (河南热线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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