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获悉,《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会议首次审议。《条例(草案)》共7章40条,包括总则、招聘、工作职责、权利义务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辅警是不是“警”
我省共有公安民警8.7万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8.27万名。《条例(草案)》首先明确了辅警的身份定位: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
辅警按照职责分工分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治安联防队、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辅警。
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辅警咋招聘?啥要求?谁来聘?
《条例(草案)》在招聘一章,详细规定了辅警的额度管理、用人计划、应聘条件、招聘程序等,并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与拟聘用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为合理控制辅警规模,第八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编制全省辅警用人额度,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为从源头上保证辅警队伍素质,第九条规定,辅警招聘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应聘辅警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条例(草案)》第十条明确,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二)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退役军人或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需要注意的是,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等5种情形,不得招聘为辅警。
辅警能干啥?不能干啥?
《条例(草案)》第十六条明确了勤务辅警工作职责:勤务辅警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主要包括:
(一)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开展社区警务管理、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三)协助盘查、堵截、监视、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五)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六)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七)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八)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
(九)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十)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
(十一)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辅警不得从事哪些工作呢?《条例(草案)》明确了8大类工作:辅警不得从事以下工作:(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六)审核案件;(七)保管枪械、武器、弹药;(八)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辅警应持证上岗,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辅警标识
《条例(草案)》提出,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全省辅警工作证件、服装式样和标识,管理辅警编号。
辅警履行职责应当持证上岗,按照规定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辅警标识;非履行职责期间,不得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辅警标识。辅警离职时,应当交回配发的证件、服装和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使用辅警证件、制式服装和标识。
辅警违规违纪咋处理?依法履职造成损害谁赔偿?
《条例(草案)》提出,对辅警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违反公安机关有关纪律要求、规章制度、损害公安机关声誉,妨碍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辅警在履行职责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辅警所在公安机关依照国家赔偿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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