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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与大医保相结合 可一站式报销
为了方便患者结算,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完善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新农合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在10月1日实行即时结报,确保在所有统筹地区保险公司服务网点实现“一站式”服务。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增加了大病保险补偿结报功能,与省级相连的市级、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能共享此功能,商业保险机构也实现了指定服务网点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手续。而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凭有效身份证明、转诊证明复印件和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结算票据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手续。
此外,秦省表示,商业保险机构要在各统筹地区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网点,为省外住院及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提供结算服务,也可在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派驻业务人员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10月1日前也可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
据了解,河南在2014年10月1日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如果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住院参合患者可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鉴于郑州、新乡、洛阳3市已启动运行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允许3市在继续实行市级统筹,并逐步与省级统筹方案相衔接。”秦省表示,2016年前这些地区将全部纳入省级统筹。
此外,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河南共筹集新农合资金996.69亿元,累计补偿医疗费用881.02亿元,基金总支付率达到88.36%,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参合人员6.89亿人次,2014年全省共有826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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