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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三定”(定编、定岗、定人)方案中,很多部门都在精简机构,而河南省环保厅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出现扩充,统管大气污染防治也有了专门机构。这意味着我省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日前,新修订的《河南省环保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获批。
解读
厅领导由“一正三副”变“一正四副”
此次调整,副厅长职数增加1名(尚未任命)变为4名,正处级职数由14名变为16名。
河南商报记者发现,从省政府组成部门编制来看,一般厅(委)编制的领导职数都在一正五副以上,广东、湖南、江苏等省份环保厅领导职数是一正五副。除豫、皖等少数省份环保厅总工程师职务被列为正处级外,其他省份此职务大都为副厅级。
有关人士指出,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要求,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到场;此外环保职能不断加大,参与省委省政府综合决策等机会也越来越多,环保厅领导班子工作非常繁重。“由此,此次省政府批准环保厅新增加一名副厅长职务。”上述有关人士说。
承接国务院下放职责 多项审批权下放到市
此次省环保厅的职能也做了进一步调整:取消5项职责、下放4项职责。另外,省环保厅还承接了国务院下放的7项职责。
“新的调整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省环保厅人事处副处长马培武说。比如不跨省(区、市)的330千伏、500千伏交流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医疗使用的Ⅰ类放射源单位等可以在环保厅直接申请。而除了造纸、印染、化工等大块头排放企业及已上市企业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颁发职责下放到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部门。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等多项环评与管理,也直接由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环保部门承接。
变化
环境监察队伍扩充
此次调整,承担众多环境执法监管任务的省环境监察总队同时扩编。
身为省环保厅直属单位,省环境监察总队行政编制由35名增加到45名,而内设处室由3个变成7个,其中监察处由1个增加到4个。“我省全面加强环保监管力度。”马培武说,从5月份至今,“我省掀起‘环保风暴’,多家污染企业被列入环保‘黑名单’。”
新组建大气污染防治处
内设机构从11个增加到13个,其中就包括新组建的大气污染防治处。
马培武说,从2013年起,大气污染呈逐渐加剧之势。“此前,省环保厅已设立大气办临时机构,主要职责由污防处执行。”马培武说,但面对新形势,急需成立专门机构协调统筹监管大气污染治理。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拟订全省大气污染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省大气专项环境功能区划;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负责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委托并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油品监督管理制度;负责涉气企业的上市环保核查、再融资及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工作等。
环境应急办呼吁再扩编
此次调整,内设机构中还明确增加了环境应急办。“2011年,厅里已成立应急办,但是临时机构,由省环境监察总队抽调人员兼顾。”马培武说,环境应急办有了正式名分,但还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期望未来也能像多个省份一样,把环境应急办设为二级机构,有专业的应急队伍。”马培武说。
主要职能:负责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应对、信息通报及应急预警工作,承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指挥和调度工作,承担环境风险预警的检查管理和督导工作,组织开展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生态破坏及处置效果评估,负责督导事发地政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等。(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郑筱倩)
(河南热线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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