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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为挣钱高速上撒钉 汤阴至淇县撒47公里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1-15 18:51:45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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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汽修厂生意不好,为多挣补轮胎钱,就想到在高速公路上抛撒钢钉的歪招,造成10多辆车的轮胎被扎破。1月14日,鹤壁中院已二审审结此案,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建伟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9个月。

2013年3月14日凌晨,省高速交警总队九支队接连接到报警称,车轮胎在高速公路上被自制的四尖钉扎破,并且发现在高速公路上由南向北还有这样的铁钉。

警方认为:这是一起以盈利为目的、恶意危害高速公路司乘人员交通安全的案件,高速公路沿线修车点的作案嫌疑最大。民警通过查找监控等方式,将嫌疑人杨建伟、李某二人抓获。

据杨供述。2012年10月,他到京港澳高速鹤壁服务区一汽修厂上班。2013年3月的一天下午,杨开车到县城买汽车配件,一男子向他推销钢钉,说是扎汽车轮胎用的,由于最近汽修厂生意不好,杨就买了200个扎车用的铁钉。

2013年3月13日晚,杨叫来高速路鹤壁服务区的李某,杨告诉李某说:到高速公路上撒些钢钉,可以通过补胎多挣些钱。二人随后驾驶一辆面包车从鹤壁收费站去往汤阴方向,将近200个铁钉,从汤阴站往南,撒至淇县服务区,沿路撒了47公里。

随后,杨建伟和李某先后被逮捕,公诉部门指控二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于2013年10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杨建伟有期徒刑3年,李某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

二人认为一审量刑过重,他们有自首情节,遂上诉。鹤壁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二审认可了上诉人的自首情节。二审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判杨建伟有期徒刑2年3个月,改判李某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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