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贷资金存管 银行很“纠结”)
本报记者 王晓 北京报道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的网贷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
与此同时,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8月15日,全国2270多家正常运营的网络借贷平台中,仅超过130家P2P平台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不含前期谈判、协议签订中),约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5.7%;正式上线银行直接存管系统的P2P平台更是仅39家,仅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1.7%。
在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21新金融“P2P合规之路”研讨会上,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张昌林表示,在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上,商业银行很“纠结”。
作为国内较早起步介入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民生银行目前完成了积木盒子、首金网和人人贷的存管系统上线,“也有几家已经测试完了还没上线,我们在等待监管指导意见的进一步明朗。”张昌林坦陈,过去一年中行业发生的许多事情让商业银行面临诸多的约束和顾虑。
张昌林表示,银行最顾虑的是声誉风险。由于互联网途径传递很快,金融又涉及到百姓的真金白银,加上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信息不对称,难以判断平台的优劣,这种道德风险很难得到彻底的解决。因此监管要求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平台不能碰资金,“但从存管银行来看,很难辨别平台虚拟标的或其他方式变相动投资人的钱。”因此,存管银行也就只能通过对平台提高准入门槛来缓解其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有一些要求,从平台的角度来看门槛过高;但站在银行的角度来看,就是非常合乎逻辑的。”此外,假使平台某一个或某几个项目的融资人不能如期还款,只要有多个投资者闹起来,对在全国各地都有网点的存管银行就是大问题,甚至可能引起监管问责。
张昌林表示,网贷投资人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也不对等。当前网贷平台多数向融资人收很高的利率或服务费,而投资人一般只能拿到8%-10%左右的收益,平台之所以能收取高额的服务费,是因为过去平台以风险准备金等形式为投资者做了部分兜底。而按照网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不允许平台兜底,理论上投资人要完全承担风险,那按照风险和收益对等的原则,就应该把绝大部分收益交给投资人,平台只能收取运营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比例。但什么样的比例是合理的利润呢?这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有一些平台将投资端和资产端分开,表面看合作方没有什么关系,但可能是同一实际控制人在控制,投资端收取的费用较少,但在资产端会收取很高的费用,同样会带来投资人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等的问题。
也有一些极端情况存管银行不得不考虑。网贷平台合规经营,但因为不挣钱关门了,此时平台上的存量业务还未到期,可能涉及至少数百位投资人、几十笔资产,后续如何处理;又或者平台跑路,存量资产和负债如何处理,这些目前还未明确落地,存管银行怎么处理存管资金也尚未明确,在业务实践中是走一步看一步。“当这些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其实我们也还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目前银行普遍要求平台留一部分风险处置金,就是防止平台不能继续经营的时候,银行有一定的资金来处理平台的投资关系,或委托其他平台处理。
基于以上种种考虑,存管银行一般在选择合作对象时会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在注册资本金、管理团队、商业模式等方面都会提出要求。
“如果监管对存管银行有更多细化规定,银行尽到了哪些责任后可以免责,相信会有更多的银行介入到存管业务中。”张昌林还表示,监管过严会制约创新,监管不到位又会产生风险事件破坏行业声誉。对于存管银行来说,即便采取很多措施也不能避免所有的风险。因此,除了外部监管,包括司法机构、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存管银行之外,更多还是要靠网贷行业自律。网贷平台要想清楚核心竞争力在哪里,如何给投资人提供服务、控制好风险的同时,获取适当的商业利益,将两者结合,网贷行业的未来才会更美好。
(编辑:重石)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李德雄_NT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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