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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正是古代情人节 两“立春”引出不利婚姻论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2-12 16:52:47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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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流传着马年四奇:两头春、闰九月、元宵节恰逢西方情人节,一年共计384天。而对于这“四奇”现象,网上也流传着多种说法。据民俗专家介绍,元宵节自古就有“情人节”之意,今年可谓中西情人节“喜相逢”。

元宵节才是古代情人节

“正月十五是个团圆的日子,在团圆的日子里遇到了浪漫的情人节,我和女朋友也修成正果!”28岁的周先生准备和女友在正月十五结婚,周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双节重逢,加上结婚,他们家是“三喜临门”。

“双节”重逢较为罕见,元宵节和情人节原本是中西方不相干的两个节日,按照历法推算,元宵节一般是在公历的2月4日至3月6日之间,有时恰巧落在2月14日,二者就重合了,专家称这种情形每隔19年出现一次,下一次将在2033年。

在上世纪就有1938年、1957年、1976年、1995年4次重合,下一次重合将发生在2033年。

记者就此咨询了无锡民俗学家华玉麟。据介绍,在古代,元宵节就是“情人节”,古时女孩平日不出门,只有恰逢节日才出门,一般不少人在初一拜年相见时便相约正月十五赏灯,所以元宵节是古代青年男女求偶约会的好时机。因此,元宵节被古人看作是“情人节”,而不少人说七夕是中国的情人节,其实七夕在古代是女儿节,相当于现在的妇女节。

两“立春”引出不利婚姻论

这里是“双节合一”的兴奋,那里却有有情人一脸愁容。新市民小马春节带女朋友回老家定婚期,家里老人却说今年是“双春年”不适宜结婚,惹得女朋友很不开心。原来甲午马年从2014年1月31日开始,2014年和2015年的“立春”都在2月4日,因此马年有两个“立春”,民间称之为“一年两头春”。

两头春这件事让大家感到奇怪,并延伸到婚嫁方面,“马年结婚不好,不吉利,婚姻长不了”、“马年结婚,恐怕得经历第二次婚姻”……诸如此类讨论不断出现,而我国一些农村地方有说法认为,两次立春寓意“第二春”,这一年结婚的女性很可能离婚,一辈子要结两次婚,“双春年”不宜出嫁。

小马告诉记者,他和女朋友2011年开始交往,感情很好,本想去年结婚,结果女方家长表示去年是“无春年”,结了婚以后会守寡,他们两个也尊重了长辈的意思推迟了婚期,可是这回又被男方家长推迟却是因为“双春年”。“我们两个年纪也都不小了,过了年30岁。今年要是不结婚,女朋友那关估计过不了,今年要是结婚,家里老人不开心,真让人为难。”小马惆怅地说。

记者发现,其实对于“双春”年的现象。不少天文专家已经解释:大凡农历有闰月的年份(如马年有个闰九月)均是年初年末都有立春日即“两头春”,其随后的一年全年无立春日即“无春”,其余年份立春日或在年初或在年末。

无锡民俗学家华玉麟也告诉记者,有两个“立春”是正常的,“我国是农耕大国,将一年划分24个节气,是便于耕种。节气的早与晚,只是用来计算耕种的时间,双立春和无立春都是阴历和阳历调和安排的结果,一般每19年中有7次闰月,会形成多次双立春和无立春的年份。”

华玉麟说,出现上述这些说法是民众根据自己的想法来推断,是民俗的延伸,并无科学依据。节气的变化只是自然规律,无关人文思想,与婚丧嫁娶的运势无关,关于婚嫁凶吉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商报记者/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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