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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回应管理公众号将压制言论:恰恰相反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8-08 09:14:16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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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这十条《规定》,微信等即时通信将实行“后台实名制”,此外,未经批准的公众账号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注册新规:新用户注册须签订协议

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的负责人介绍,《规定》中所称即时通信工具,主要指微信、微米、易信、来往、米聊、陌陌、时光谱等各类基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

根据《规定》,微信等即时通信将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管理方式。即用户在注册账号时,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但其在前台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如可以选择个性化的网名或昵称。此外,新用户注册应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即时通讯工具是基于熟人圈子的产品,目前即时通讯工具基本上已经普及实名制。而此次规定要求的“注册时进行真实身份认证”,用手机号码注册即可。

据悉,用户在实名注册后,就可以使用发言功能。而对于一些拥有账号只浏览信息,处于“潜水状态”的用户,此次《规定》未作出限制性规定。

落实实名制后,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对此,国家网信办解释,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保护用户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督促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此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透露,我国将在近期出台《个人信息法》。

信息发布:时政新闻包括报道、评论

《规定》中明确:未经批准的公众账号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哪些新闻属于“时政类新闻”?据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根据2005年9月起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主要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据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的负责人介绍,目前,微信大概有580万公共账号,大多数是政务类、商务类公号,涉及媒体发布的公号比例不超过1%。

违规处罚:违规将被禁言甚至销号

根据《规定》,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即时通讯工具服务使用者,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义务。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说,网络空间不能成为杂乱无序、充满戾气的空间。下一步将落实规定,推进有关工作。“无论是规定的发布还是实施,都要让网民享受最优质的信息服务。”

《规定》摘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工作,省级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相关工作。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为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开设公众账号,应当经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审核,由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可以发布或转载时政类新闻的公众账号加注标识。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开设公众账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需求。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义务。

【数字】

数据显示,我国即时通信服务用户已突破8亿,其中微信有超6亿用户,约4亿活跃。6亿微信用户中大概有580万公共账号。中国网民每天发送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信息超过200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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