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 首席记者 赵强
我省地方各级人大及县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拟成为一种制度化规定。9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草案)》(简称《办法》)作如上规定。若《办法》通过审议,宪法宣誓制度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我省哪些人需要宣誓
本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宣誓内容83个字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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