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周末,“阶梯水价”成了大家关注的话题。起因是上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正式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据报道,新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又不让广大居民过多地支付水费。
的确,中国多数的大中型城市目前都处于缺水状态,节约宝贵的水资源是很多城市的当务之急,但是通过实行阶梯水价是否能够达到“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却很值得深入探讨。
按照刚刚印发的指导意见,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其中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也就是说,至少80%的家庭不用担心按照传统习惯用水需要按较高的阶梯水价来交费,因而没有必要改变自己原来的用水习惯和月均用水量。而对于少数高收入家庭来说,即使按照三倍的价格计收水费,增加的费用相对于其家庭财富来说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估计这些家庭多半不会因为增加了一点水费而减少用水。这样看来,会因为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而改变用水习惯、减少用水量的家庭恐怕少而又少,那么这样的政策又何谈“引导居民节约用水”呢?
引导城市居民节约用水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我们不禁要问,“阶梯水价”政策的制定者们是否认真地调查过,在居民日常生活用掉的水中有多少应当算作“浪费”,每年浪费的水资源中又究竟有多少是在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环节“浪费”掉的。我们这样问是因为,直观的经验告诉我们,绝大多数家庭在日常生活中是不会大手大脚、恣意浪费水资源的,他们每个月用掉的水基本上都是生活所需,可压缩的余地很小。相反,在很多公共场合,比如办公室、酒店、洗浴场所等,却实实在在地存在大量浪费水资源的情况。
从全国范围来看,城市水资源日渐紧张,其中有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居民人均用水量上升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城市人口快速增加,结果自然是对水资源的需求会大幅增长。这种现象在北、上、广等一线大城市恐怕尤为突出。因此,要解决城市水资源紧张的问题,短期内固然需要一方面积极想办法遏制浪费,一方面积极设法增加供给,但是从长期看,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则在于,一方面需要控制人口总量,另一方面需要通过缩小城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使人口不致于大量集中少数几个大型城市。
这些浅显的道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这样的国家部委的官员应该不会不明白。但是,这样一个政策还是以国家部委“指导意见”的形式正式出台,这就难免让人担心,所谓的“阶梯水价”政策,名为“引导居民节约用水”,实为给提高水价找一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实,如果真的是因为经济原因需要提高居民用水的价格,只要把账给老百姓算清、讲清,老百姓是会理解的,而完全不需要找出一个看似“合理”实际上却经不住推敲、自相矛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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