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郑州首部关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面的法规——《郑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这个《办法》,拒绝的东西可不少。对宠物、吃东西、摆摊设点、乞讨卖艺等都拒绝,醉酒者、学龄前儿童单独进站等,也会被拒绝。
这些东西不能带:
1.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如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或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2.犬只等可能妨碍他人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
3.充气气球、铁锯、铁棒、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已折叠的自行车除外)。
这些行为不能有:
1.在车厢内进食。
2.擅自在车站内摆摊设点,在车站或列车内兜售或派发物品、宣传品等。
3.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4.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安全装置。
5.在乘车时,阻挡车门、屏蔽门、安全门的正常开启或关闭,强行上下车,攀爬、翻越或推挤围墙、栏杆、护网、闸机等。
这些事情要知道:
1.无票、持无效车票或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将按照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并可加收全程票价5倍以下票款。
2.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醉酒者进站乘车,一旁应有监护人或健康的成年人陪同,否则会被拒绝。
3.在站前广场、出入口5米范围内,应当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地下车站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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