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河南新闻联播》报道,在郑州骑车出行注意了!《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届时最高将被罚款五十元。
“知道为什么拦你不知道?(没戴头盔。)”在郑州市金水路农业路交叉口,各路口电动自行车络绎不绝,但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并不多。
一会儿功夫,郑州交警六大队民警王现龙就拦下十几名电动车主,有普通群众,也有少数外卖员、跑腿员等群体。“今天也不处罚,对你进行一个安全教育,出门在外驾驶非机动车的都要戴上安全头盔。”
目前,郑州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不容乐观。去年12月郑州交警公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情况显示,郑州市中心城区多个路口车主头盔佩戴率为2-3成,高新区某路口仅1成,航空港区某路口则近五成。据记者观察,整体来看,外卖、跑腿群体头盔佩戴率较高,女性佩戴者多于男性。
郑州交警一大队四中队指导员胡志勇介绍,郑州交警正广泛开展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我们在金水路设置了好几个劝导点,劝导他们在骑、乘电动车的时候佩戴安全头盔,条例实施之后我们更要开展一个广泛行动,重点对非机动车这些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统计,近几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亡人事故中,90%的致死原因是头部颅底骨折和脑挫伤,头盔则可以有效护头部。将于5月1号起实施《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李旸介绍,“按照《办法》的规定,不管您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还是乘客,如果不佩戴头盔,将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规定,拼装非机动车可罚款二万元。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无牌车上路也将罚款50元。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且均需佩戴安全头盔,6周岁以下乘客需要使用电动车儿童座椅。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也不得超过一名。骑车看手机、打电话、牵宠物都会被罚款20元。
河南新闻广播记者 朱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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