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造成污染,加重霾情。
□记者朱琨田园文许俊文摄影
核心提示丨明年春节,鞭炮能不能放?如今,郑州市有了定论。12月18日,《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该规定以政府令的形式对外发布。不仅逢年过节不能放鞭炮,办婚事酒店也将担起“劝阻”的任务,“顶风放炮”将会面临来自公安机关的最高500元罚款。
【新政】郑州“禁炮”已确定范围包含港区、东区和经开区
根据《规定》,此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涉及范围较大,包括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
另外,各个县(市)、上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种类,由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明年1月1日起,携带烟花爆竹坐公交车可要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了。《规定》里提到,郑州市区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违反该规定的,由市、区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
1.还能买到烟花爆竹吗?生产、经营、储存“一条龙”都禁止了
根据郑州市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
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也将面临巨额罚款,由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结婚能不能放鞭炮?饭店有义务告知和制止
根据《规定》,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3.小孩放炮怎么管?未成年人“放炮”惹事,监护人担责
马上就到寒假了,逢年过节,不少小孩喜欢玩鞭炮。根据郑州市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如果未成年人放鞭炮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放了炮就跑咋办?违规燃放,任何人都可举报
烟花爆竹随手就点着,放完了鞭炮就跑了咋办?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这项工作将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并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市、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数据】记者三年追踪:有炮必有霾
郑州大学环境与科学学院院长张瑞芹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排放PM2.5、PM10、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直接带来大气污染。烟花爆竹燃放首先是影响本地区的空气,即便扩散条件较好,也会随着大气传输影响到周边地区,而且,几个燃放高峰节日还出现在大气扩散条件尤其不好的季节。
大河报记者连续三年追踪春节期间的雾霾发现,从数据上看,燃放烟花爆竹对于空气污染会产生短期即时性的影响。
春节>>>
2013年2月10日(大年初一)
零时至2时,空气质量指数(AQI)猛增,仅PM2.5一个数值,就有五倍增长。
2014年1月31日(大年初一)
零时AQI为207,2时为217,小幅上升,均为重度污染;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
零时AQI为278,1时为316,2时为315,均为严重污染。
元宵>>>
2013年2月24日(元宵)
以污染最严重的郑纺机监测点为例,当天19时,该监测点PM2.5值为207微克/立方米,到23时,飙升至678微克/立方米。
2014年2月14日(元宵)
当天17时,郑州市AQI是172,之后一路上升,并在15日1时达到顶点252,仅PM2.5一项指标就从14日17时的130微克/立方米上升到15日1时的202微克/立方米,上升了55%。
2015年3月5日(元宵)
当天气象扩散条件相对较好,全天AQI浮动不大,次日AQI从83上升到122。
【专家】禁放鞭炮,应更好安排年节文化生活
河南大学民俗文化研究所所长、民俗学博士彭恒礼告诉大河报记者,烟花爆竹虽然被视为春节年俗,但是追溯春节的历史,东汉开始兴起的春节,距离发明爆竹的唐代有一段时间,更何况爆竹大规模流行是在宋代,“千百年没鞭炮也过来了,所以并不是必要的。”
彭恒礼说,古人不放烟花爆竹,在庭院点燃篝火叫做“庭燎”,可以驱邪祈福,而燃烧木材竹子产生噼里啪啦的声音,也是“爆竹”的由来,只是到后来火药普及了,才有了升级版的“爆竹”。
他建议,政府既然有了禁放规定,文化部门就应该有积极的应对方案,更好地安排年节文化生活,以降低没有烟花爆竹的心理冲击。
【变化】郑州烟花爆竹“禁”与“放”的“更迭史”
第一阶段:
(1994年12月之前)
无相关管理办法,不管制
第二阶段:
(1994年12月—2006年12月底)
禁放烟花爆竹
第三阶段:
(2007年1月—2015年12月底)
限放烟花爆竹
第四阶段:
(2016年1月1日以后)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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