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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查房产中介吃差价等违法行为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9-13 10:26:32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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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与城市生活息息相关,但也应防范不法中介的陷阱。

房产中介与城市生活息息相关,但也应防范不法中介的陷阱。

郑州开查房产中介吃差价等违法行为 "兴麟系"事件波及郑州 

阅读提示|“兴麟系”房产中介崩盘,我省郑州、开封、洛阳等地不少买房者的首付款或全额房款交给兴麟旗下的中介公司后,现在索赔无门。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郑州早在2010年就推行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目前,房管局已开查中介强制提供代办贷款、吃差价等违法行为。

【防范机制】

二手房交易也有“支付宝”,可防范风险

“购房者将钱打到中介公司的账户上,本身就是不合规的。”昨天,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2010年12月,郑州市正式启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它就像“支付宝”,免费保管房款,等房屋过户后,再将房款交给卖方,“很多人是首次买卖房屋,特别相信中介,中介劝他们不要走资金监管,他们就相信了,最后往往损失惨重”。

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隶属郑州市房管局、负责二手房资金监管的专门机构。其副总经理黄伟说,资金监管是一项便民措施,既可以避免买卖双方的房款纠纷,防范房屋交易资金和房屋权属的风险,实现“钱证两清”,又可避免不法中介“现金收房”、“骗吃差价”。房管局办事大厅专门设有“资金监管”办理窗口,提供资金监管、转移登记“一站式”服务。

【提醒案例】

不要轻信中介忽悠,资金有监管风险小

郑州市房管局独家通过大河报发布3起案例,提醒买房、卖房者不要轻信中介,不走资金监管。

案例一:签“阴阳合同”,60万元房款打水漂

郑州市民李先生去年年底卖房,房款80万元,首付24万元。中介告诉他,银行放款太慢,先把首付款给他,走资金监管。他轻信了,并且签了“阴阳合同”。4个多月后,李先生还没拿到余款。去房管局一查,他走的是一次性监管,总房款就是24万元。

房管局点评:有时我们发现资金监管额度过低,会提醒买卖双方,但他们往往轻信中介。

案例二:付了105万元,过户时发现房子被查封

今年5月,魏女士购买管城区一套房,共105万元。刚开始去房管局查询,房子没问题。中介劝她不要走资金监管,她就把钱给了中介。等房子过户时,她发现房子突然被查封,卖方不见了。中介推说:钱已经给了卖方。

房管局点评:如果魏女士走资金监管程序,这种事情完全可以避免。因为房子过户后,这笔钱才会打给卖方。

案例三:避开资金监管,70万的房只“卖”1万

刘先生准备出售住房,谈好成交价为70万元。中介说,按1万元成交价填写合同可以少缴税,资金监管也只监管这1万元。房屋过户后,刘先生向买方追要房款,对方却拒不支付,理由是交易价以买卖合同为准。

房管局点评:中介教唆签假合同避开资金监管违法,应追究责任。

【业内建议】

自愿监管流于形式,应强制推行资金监管

“资金监管在郑州、北京、苏州等地都有,但是从执行情况看,因为多是‘自愿监管’,不少地方流于形式。”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土地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刘正山说,这次“兴麟系”房产中介携款跑路,反映现行的资金监管政策需改进。

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刘道兴说,郑州资金监管是“自愿监管”,有的人会因为中介劝说等原因放弃资金监管。苏州市在2004年就已开展了资金监管,运行了两年多,最后流于形式,监管的目的未达到,也被迫流产了。

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进京认为,政府应尽快出台二手房交易资金管理办法,强制推行资金监管。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正在研究资金监管管理办法,这是个新事物,没有上位法,只能借鉴其他城市经验。

【郑州开查】

中介作假、吃差价等16项中介违法行为

买卖二手房,一定要找中介吗?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可以不通过中介交易!房管局北、西、东3个办事大厅专门设有买卖双方自愿签订合同窗口,双方可自行网签,走资金监管程序,然后过户。

记者获悉,郑州市房管局已开查中介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等16项违法行为,规范郑州中介市场。这些行为还包括: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贷款,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或在代理过程中隐瞒真实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赚取差价等。举报电话:0371-965559。(记者王磊文 白周峰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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