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打着“园林绿化”的幌子盗取公共消火栓用水!7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与郑州自来水公司供水监察大队联合查处一起盗水案件,“水耗子”王某被行政拘留10天。
近段时间以来因持续高温干旱,各类施工、绿化用水量突增,为防单位和个人私自在公共消火栓上盗水,供水监察队对易盗用地段采取多人次、多时间段蹲点监控和不定期巡视。7月29日上午,监察队员巡查至西三环希望路交叉口时,发现一辆洒水车正在从路边的消防栓内接水。该消火栓是红色的,属于只供自来水公司管网维护和消防专用。
经过监察队员辨认,该车辆正是前段时间在此处私接管道盗水,并多次逃离现场的车辆(车牌号为豫AR1986)。监察队员控制了违法使用消火栓的人员,并移交给驻队公安处理。当日晚间,公安机关在证据充分情况下,对在公共消火栓盗水的王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并将其盗用水车辆进行了暂扣。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非因消防演习、灭火擅自动用公共无表消火栓取水,属于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供水监察大队副队长罗天鹏说,下一步他们将会按规定责令王某补交水费,并处以相应额度的罚款。
【提醒】
蓝色消火栓可供园林绿化用水
罗天鹏说,目前郑州市区共有近7000千个各类消火栓,这些消火栓分为市政消火栓(公司管网维护和消防专用)和带表消火栓(产权单位可打开使用),其中带表消火栓523个,分布在市区大街小巷。
长期以来,有单位和个人随意打开普通市政消火栓盗用自来水,有的甚至损坏消火栓设施。为方便辨识,自来水公司管网处工作人员给带表消火栓喷涂上不同颜色。
蓝色消火栓:为带表消火栓,可供绿化、园林等用水。
黄色消火:栓是自来水公司精心选取,作为高峰供水和人工管网排气用消火栓。
红色消火栓:不允许私自取用。
市民如发现有人利用红色消火栓盗水,可及时报警,以便监察大队第一时间抓住“水耗子”。
【链接】今起三天内有三处停水
为配合市政工程施工,花园路(国基路—广电南路)将实施停水,主要影响区域为河南电视台、花园路汽配城。停水时间从7月31日21:00到8月2日21:00。
为配合户表改造工程施工,前进路协助路交叉口北将实施停水,主要影响区域为前进路两侧(协助路至建设路两侧)。停水时间从7月31日21:00到8月1日7:00。
因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施工,文化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将实施停水,主要影响区域为国家地震局、金水区政府。停水时间从8月2日21:00到8月3日9:00。
以上三区域附近均实施降压供水,区域内单位、居民请提前做好储水准备。
(河南热线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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