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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少年未完成作业被扇失明 对学校老师生恐惧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1-13 12:29:03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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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报道:项城少年未完成作业遭老师体罚 被同学轮流扇耳光

□记者 田育臣 文图

阅读提示 项城市12岁留守男童小董,因作业未完成,在班主任的授意下,遭到全班20多名学生轮流扇耳光。目前,小董已对学校和教师产生恐惧,他不愿再提“上学”。当记者进入病房时,他只会瞪大右眼,一声不吭地望着来人。12岁孩子身体受到伤害时,他的心理上但愿不要再受到伤害。昨天,省妇联心理专家对其进行了心理辅导。

孩子爷爷|吃饱不饿着就中,我没文化管不了

昨天下午,大河报记者来到郑大一附院小董所在的病房时,小董的爷爷董占军和他正躺在一张病床上。董占军闭着双眼在休息,小董躺在旁边侧着身子,手里玩弄着一个玩具汽车。见有人进来,他瞪大右眼,一直望着记者却一声不吭。

董占军告诉记者,孙子刚做完手术,医生嘱咐要多休息,不让下床跑动,躺在床上也只能趴着或侧躺。老人说,他今年64岁,在村里建筑队干活。老伴儿身体一直不好,他忙着干活,孙子虽然跟着他们老两口,但他们平时很少交流。“吃饱不饿着就中,我没文化,也管不了。”他告诉记者,在学校孙子很听老师的话,可是一回到家里,就跑出去玩儿,因为这,开学后才没写完作业。“他哥个儿比他高,比他有出息。”董占军说,孙子若是个头儿高,在学校就没人敢打他。

孩子妈妈|每到寒暑假,才能和儿子见一面

昨天下午,小董的妈妈王献峰告诉记者,1月6日,丈夫心脏病复发后,她一直在儿子和丈夫之间奔波,昨天,她丈夫进行全身检查,开了点药,她一直在丈夫那边忙活。王献峰称,提起儿子,确实很自责。平时,每到寒暑假,她才能和儿子见一面。自己要工作,也没时间管孩子在家的生活和学习,只能把他送到寄宿学校,平常多以电话沟通。

王献峰还告诉记者,小董二伯家的女儿,曾因受到刺激而跳楼自杀,她害怕经过此事后,儿子心理出现问题。

心理咨询师|小董已对学校和老师产生恐惧

昨天上午,省妇联心理志愿服务团团长刘金洋通过本报看到小董的遭遇后,主动致电本报称,愿意派人对小董进行心理矫正义务援助。昨天下午,该团副团长周建勋跟随记者来到郑大一附院,对小董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心理干预。当周建勋问到小董“是否愿意到英华学校上学”时,他使劲摇头;当问到“以后想去哪里上学”时,他称“要到老师不打人的学校上学”。

昨天下午,周建勋表示,目前,小董心理上受此事件的影响,对教师和学校产生了恐惧,但通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矫正或干预后,负面影响将减小。他表示,他们已和小董父母达成协议,将持续关注小董的心理健康,并全程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此前,周建勋经常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他表示,平时,留守儿童就缺乏亲人的关爱,易出现心理问题。如今,小董又在学校受到伤害,这很可能成为他一生的痛苦记忆。

医生|目前孩子可以出院 需要定期到医院复诊

“孩子病好后,我一定把他接到宁波,再也不让他一个人待在老家了。”听到周建勋的话,王献峰哭着说,此事发生后,她一直很自责,都怪她把孩子撇在家里,才出了这事。王献峰说,孩子康复后,她会把小董接到宁波,不会再让他一个人在家。

昨天,小董的主治医师、郑大一附院眼科主任金学民告诉记者,小董刚入院时,他的左眼处于外伤性白内障、睫状体已脱离,玻璃体出现混浊。医院为其做了白内障联合玻璃体切除手术,并进行了硅油填充。由于小董眼睛受伤较重,又出现拖延,就目前情况来看,小董的眼压虽比刚入院时较高,但愈合情况仍不容乐观,小董左眼完全康复,可能性不大。

“若恢复情况理想的话,还要继续做手术。”金学民称,目前,小董严重无晶体,接下来还要做3个手术:为他装入人工晶体、取出硅油、进行睫状体载颌手术。“多久后做手术,目前没法定,得看他的恢复情况。”他表示,目前,小董可以出院,但每周需要定期到医院复查。

昨天,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小董的父亲董高伟目前病情稳定,但每天需输液维持,且不宜过度激动。

专家| 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的缺失 更需要学校和老师的关爱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郑素侠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有研究。昨天,她告诉记者,小董出现的问题,折射出河南乃至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问题。父母在外打工,家庭亲情的缺失,对儿女成长发展非常不利。他称,学校教育再好,但家庭教育不到位,易出现零监护、零管理问题。

对于该事件对小董心灵造成的伤害,郑素侠表示,学校和老师的责任非常大。他称,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的缺失,往往需要学校和老师来弥补,对他们应付出更多的关心,但恰恰是老师和学校伤害了孩子。

对王献峰提出的“将孩子带到宁波上学”的做法,郑素侠认为,这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她称,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政府制度层面的变革。她说,即使孩子跟着王献峰到宁波,孩子也会因户籍、收费问题,无法和正常孩子一样入学,政府只有在制度层面上支持,才有可能解决。

律师说法|班主任恐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昨天,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李鹏辉律师告诉记者,班主任邓宝珍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还触犯了相关的法律。他说,依目前情况来看,若邓宝珍的行为对小董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司法鉴定结果如果证实这一点的话,她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鹏辉称,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相关教育部门,则因监管不严,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昨天下午,项城市公安局南顿派出所所长尚警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对该事件已经立案。1月7日上午,已派人赴郑对小董以及其父母录了口供,目前,正委托有关专家对孩子的伤情进行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判罚,“如果邓宝珍违反刑法,我们也会按照《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王献峰告诉记者,目前,她已经找到律师,打算通过司法程序为儿子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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