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全面深化改革 打造‘创新许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二》一文后,我对创新发展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市委、市政府顺时应势,大胆而科学地作出了建设‘创新许昌’这一重大决策。这一决策高度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唯有不断创新,才能不断增强我市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到更多的发展成果。市科技局只有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才能促进科技工作全面发展,为‘创新许昌’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市科技局局长鞠书军如是说。
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促进“创新许昌”建设?鞠书军认为,市科技局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针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市科技局将通过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推动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向高端方向发展等途径,逐步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机制;二是针对科技投入产出不匹配、科技创新资源分散等问题,进一步加快许昌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建立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三是针对项目经费管理不合理、创新活力受束缚等问题,加强科技宏观统筹、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四是针对评价考核科技成果的标准不科学、人才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和激励机制,提升科技奖励正能量。
鞠书军认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证。就许昌而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创新许昌”建设,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许昌提供有力的科技体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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