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德威 晓春)近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3名初中生因无故殴打他人致人重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和拘役两个月。
2014年4月的一个傍晚,柘城县某初中九年级学生杜某、尚某、梁某结伴从歌厅唱歌出来,站在路边等车。余兴未尽的他们边等边高声歌唱,同在路边等车的王某因不堪吵闹瞪了他们一眼。
随后,杜某、尚某、梁某一起上来对王某一顿拳打脚踢。后来经过路人报警,杜某、尚某、梁某被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王某的左眼视网膜脱落,已经构成五级伤残。
(河南热线: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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