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花“大钱”购物消费,自己感觉好玩,却不知道家长的感受。而经营者大都是成年人,应当具备辨别未成年人消费行为是否合理的能力,不能一心只想着挣钱。近日,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就调解了一起10岁儿童瞒着家长擅自购买手机的消费纠纷,商家向小孩家长赔礼道歉,并全额退还购机款。
“将手机卖给小孩子,且在消费者没有提供身份证明的情况下,为小孩办了手机充值卡,这不是明摆着糊弄小孩花钱吗?”1月3日,家住濮阳市某小区的消费者陈女士 向工商部门进行了电话投诉。据她讲,她家小孩今年才10岁,不久前,在家偷偷拿了几百元钱买了一部手机,然后瞒着家长和老师用手机上网打游戏,严重影响了 学习。陈女士发现后,问清了孩子所买手机的商家后去退货,商家却以正常交易为由,不予退购机款。陈女士一气之下投诉到工商部门。执法人员通过调查了解,认 为陈女士的儿子只有10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手机属高档商品,购买和使用手机这一行为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也非生活所必需,且其行为未征得 家长同意,经营者应当退款给陈女士。经教育调解,手机店给陈女士办理了退款手续。
工商人员提示:当前,由于孩子大都是独生子女,备受家长 溺爱,手头积攒的零花钱也相当多,形成了一个不小的消费群体。小孩子好奇心、攀比心较强,手机、电子游戏机又对他们有很强的吸引力,背着家长乱花钱、偷消 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孩子消费常识方面的教育,让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学会科学、理性消费。
记者王振阳通讯员陆诗秦王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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