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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15岁男孩不懂法 讹同学几元钱被批捕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1-13 12:02:21

来源:焦作晚报
阅读:

本报记者 朱颖江 贾天罡

“我就是讹他们几个钱,咋会犯罪?”

昨日下午,15岁的张某在看守所里仍对自己的行为满不在乎。事实上,张某是因涉嫌抢劫罪于近日被批捕的,虽然他讹小同学的钱一次可能只有几元、几十元。

张某之所以能频频得手,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被讹的10多名小同学选择了沉默。直至案发后,有些小同学才向民警说出实情。

15岁男孩讹诈多名小同学

2013年12月11日,武陟县公安局乔庙派出所马宣寨警务室民警韩海东、邢璐,像往常一样到辖区的后冯堤村走访。一名冯姓村民向民警反映,儿子小样(化名)前段时间中午放学时,被一个染着红色头发的男孩拦路讹走了20元现金。小样由于害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向家人说出了被讹的事。

小样是乔庙乡某初中的一年级学生,民警找到小样了解被讹细节时,小样的多名同学反映,他们也曾经被红头发男孩讹过钱。

乔庙派出所所长司保民组织民警进行调查,很快确定乔庙乡黄村的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1月1日晚,办案民警在一个网吧内抓获正在上网的张某。

“经突审,才知道多次讹诈学生财物的张某年龄只有15岁。”司保民说。

由于父母长年在外地打工,张某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小学毕业后辍学在家。张某长期沉迷网络游戏,因为囊中羞涩就开始偷东西卖钱。据张某交代,偷不到东西时,他就会到学校周边找小同学讹几个钱花。

“有次‘红毛’(指张某)截住我,非让我给他买打火机,说如果不买就揍我。”学生小雨说。家长马先生说,孩子被讹后,回家也不敢对家长说。该初中的有关负责人说,学生在外边被抢后,到学校也不敢给老师说。一名被讹诈的学生说:“不敢说,担心‘红毛’打人。”

听民警说“红毛”的行为涉嫌抢劫罪时,不少学生、家长很惊讶:“就这点小事,也是犯罪?”

年满14周岁讹钱须担刑责

“‘红毛’交代,他口袋里没钱了,就会到学校周边找小同学弄钱。对他讹钱的行为,还是满不在乎。”韩海东说,“红毛”由于年纪比较小,根本意识不到讹钱的严重后果。

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亚伟说,一份调查显示,极个别高年级学生或社会青年向低年级学生索要钱财,是个公开的秘密,在城市更为突出。

“《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以上的孩子,以威胁的方式索要钱财属于抢劫,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他说。

法律链接

《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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