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矿产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之际,从已试点的煤矿和钼矿等行业来看,“清费立税”效果明显,企业税负普遍减轻——这也是税务部门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体经济和企业降负的具体体现。
包括矿产资源税给企业减负在内,仅2016年1—6月份,河南省地税就累计落实税收优惠共115亿元,其中支持再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惠及民生的优惠达53亿元;支持高新技术发展9.1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7.3亿元。
落实国家政策不打折扣
从2013年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开始出台多项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税负成本,主要集中在营改增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是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两个层面。
今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涉及我省试点纳税人35万余户,并有望实现减税173亿元。此前,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我省于2013年8月1日起和2014年1月1日起进行的两次营改增试点,累计为19.95万户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155亿元,98.5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者基本持平,政策效应明显。
对于税收优惠政策,河南地税通过多种渠道,尽量使纳税人做到“应享尽享”。“针对纳税人所应享受而未享受的优惠政策,比如政府性基金及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地税系统在进行多渠道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网上办税平台,进行纳税人信息的提取和维护,使优惠政策惠及广大纳税人。”河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我国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纳税义务人,免征营业税。2015年度,河南省地税系统共有138.77万户次企业因未达起征点,减免营业税24.74亿元;共有166.77万户次个体户因未达起征点,减免营业税11.79亿元。同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过,河南地税严格执行的税费优惠还不止这些,还有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以及和广大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
不断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在推动企业整体成本缩减上,必须要提的还有企业纳税成本的降低。依法治税、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办税服务,河南地税在多个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大大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河南省地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省第一批取消的60项审批项目,涉及地方税务机关29项;第二批取消的152项审批项目,涉及地方税务机关17项。
河南省地税局曾多次在媒体上向广大企业承诺:各级地税机关除依法保留4项行政许可和4项减免税优惠核准外,其他审批项目一律取消,不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制定《权责清单业务操作规程》,出台《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河南地税实施细则》,及时修改有关表证单书,简化征管流程。
为了让纳税人满意,河南地税出台了一批让人期待的措施:建立“税务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行政许可申请“原则上一次办结、最多一次补正、第三次上门送达”;为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市级以上重点税源纳税人、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政府鼓励项目、以及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困难应予以照顾的申请人,开通“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加快“互联网+税务”建设进度,力争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完成一般涉税事项办理与预约,省钱、省时、省心。
实际上,乘着全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试点的春风,到河南地税任一大厅办理业务,已经相当轻松:“一个窗口”受理、“一厅式”办结,已经因为“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实行而得以实现。同时,办理任何涉税事项,只需到办税服务厅,即可“一厅式”办理,不用往返多个部门。还有,继续深入开展“税务人走进纳税人大走访”活动,做到“有需求服务好、无需求不打扰”。
值得一提的还有国地税联合办税。截至7月底,全省国地税联合共建办税服务厅有18个,互设窗口的办税服务厅有87个,共同进驻政府政务中心的有60个,解决纳税人“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办税难问题,为企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减少了税款流失。(记者赵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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