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国企改革暨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传达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企业破产案件审判的精神,部署破产审判下一步工作,要求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主动站位大局,全力保障国有工业企业改革。
记者了解到,我省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作为其中“重整重组组”的组长单位,省高院先后下发了《关于为全省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通知》、《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合议庭的通知》,组织全省法院进行专项摸排,全面掌握省领导小组确立的“三煤一钢”即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平煤神马集团、郑煤集团、安钢集团四家企业的涉诉情况,目前已派出4名法官进驻这四家企业进行相关指导。
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大任务”为目标,把人民法院当作“生病企业”的医院,坚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既有效运用破产清算方式淘汰劣质企业和落后产能,又充分运用破产重整手段促进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产能兼并重组,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扮演好“生病”企业的“医生”角色,对症下药,建立破产重整企业的识别机制,对于经营管理虽存在困难,但仍具有运营价值的企业,要依法积极开展破产重整。各中院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积极推动建立“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兼并重组业务指导、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等问题。同时加强企业破产法等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增强风险意识、规范意识,学会运用破产制度依法有序退出市场。(记者周青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