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明年将取消或暂停征收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在内的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通知明确,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包括土地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在内的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对小微企业免征,具体免征项目由各省(区、市)政府确定。(韩洁 申铖)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南热线 中文域名:河南热线.cn
豫ICP备13019708号-3 经营性网站备案:201311130000007971 郑公安网备:41010502000017
郑公备:41010502000017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