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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政策将酝酿重大调整 贷了不能再贷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3-26 10:19:02

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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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政策将酝酿重大调整。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及《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开始征求意见。

根据上述两个文件,其中拟规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再予以贷款。这意味着,如果《办法》开始实施,广州市民买房将只有一次公积金贷款机会。

贷了不能再贷

在《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第七条明确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不予贷款: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种情况对普通职工人群的影响最大。广州满堂红一位中介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在以前公积金贷款的操作之中,只要还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满半年之后,便可以申请下一次公积金贷款。根据楼市调控政策,三套房停贷,但公积金贷款至少可以申请两次。

很多年轻购房者虽然资金不够充足,但迫于买房结婚和房价不断上涨等各种原因考虑,会选择先购买小一点的或者市郊的房子作为过渡,几年之后再换一套房子,这个群体被统称为“卖一买一”的改善型住房群体。

如若新政实施,这一群体将受到巨大冲击。在广州天河区某政府部门上班的钟小姐,几年前在天河车陂买了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自住,当时用公积金贷款贷30万元。今年初结婚后,她打算将小房子卖掉,再换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但一旦公积金新政实施,她的计划就要泡汤。

除了这部分刚需群体,还有一部分群体更“有苦难言”。郑先生三年前结婚时和女方一起在广州海珠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采用了“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模式。去年底由于感情破裂而离婚,房子归了女方,郑先生名下既无房子,也还清了贷款。但由于商业银行早就实行“认房认贷”政策,即商业贷款记录就算二套房,因此郑先生把希望放在了公积金贷款上。

如今新政出来,郑先生将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既然我名下没有房子,也不欠一分钱,为啥我算二套房?”郑先生无奈地摇头。

或误伤刚需?

出台该政策是否与目前公积金资金紧张有关?

对此,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对外表示,目前公积金额度是充足的,并表示酝酿这样的措施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广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精神的需要。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样的理由并不能站住脚,因为投机炒房的群体很少会用公积金贷款,但自住的改善型需求的人则非常需要。

合富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龙斌告诉本报记者,作为支持住房的政策性机构,公积金贷款应该大力支持卖一买一、唯一自住置业群体。而现在的措施则相反,会误伤了“刚需群体”。

“政策应该有所鉴别。”龙斌说。

根据程序,在4月10日征求社会意见结束后,还需要经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而新政一旦通过,广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成为全国几个主要城市中最严格的一个。

北京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上海也是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其中,对本市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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